互金催收公約,有哪些要點?新金融
2018年3月2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fā)布《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自律公約》,業(yè)內正在學習消化,今天我們結合實際情況和法律規(guī)范,跟大家聊聊互金催收的法律風險點。
1.概念清晰,外延準確
互聯網金融逾期債務催收是指通過互聯網借貸行為形成債權債務關系后,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出現債務逾期或違約時,為引導債務人履行債務清償責任所開展的催告提醒服務。
請注意,債務催收的實質是“催告提醒服務”,不是代為收取資金,也不是代為訴訟或仲裁,只是提醒而已。
同時,債權債務關系已形成,且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約還款。尚未生效或尚未到期的借貸合同,不能因為目測債務人履約能力不足,而實施提前“逾期債務催收”。
2.催收外包,法律責任仍在
出于“法律風險隔離”的考慮,一般而言,互金平臺會將催收工作外包給無股權關聯的第三方公司。但是,實際上雖然沒有股權關聯,但實際控制人往往是同一人,此外,還有一些催收公司與互金公司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根據《公約》第11條,從業(yè)機構實施債務催收外包,應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審慎選用外包機構,明確劃分經濟法律責任,持續(xù)關注催收外包機構的財務狀況、業(yè)務流程、人員管理、投訴情況等,確保外包機構遵循本公約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損害債權人、債務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從業(yè)機構承擔相應責任。
作為行業(yè)自律規(guī)則,也許有從業(yè)人員不解,難道法院會聽一個自律組織的話嗎?其實,法律判決的依據除了法律、法規(guī)之外,還有重要的一種淵源,那就是:習慣。
在民事訴訟中,習慣被大量引用,而自律組織的公約,作為行業(yè)慣例,法院通常會買賬。既然如此,互金平臺進行催收外包時,就要格外謹慎,不要以為讓渡給他人催收,自己就可以不承擔任何責任。
從實際情況看,主要責任還是由外包公司承擔,但如果原告舉證互金平臺有“外包管理不力”的行為,那么,互金平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騷擾與“黑社會”
債務催收對象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有關要求,不得騷擾無關人員。一人欠債,全家還錢的傳統(tǒng)思想是錯誤的。近期法院對于夫妻一方債務,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非常謹慎,未來越來越放下“家庭債務”走向“個人債務”。
當然,我們也理解,老賴們關上手機躲避債權人,此時,催收團隊當然可以通過聯系事先約定的債務人的親屬朋友來取得聯系。但是,請注意,對于債務人親友,催收人員不得電話騷擾,不得嚴重影響其生活安寧。
催收人員為突出“威嚴”,有時候佩戴黑超,身穿白襯衣黑西服,一副黑社會派頭。請注意,2018年1月國務院下發(fā)《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由此可見上峰對掃黑除惡的決心。某些催收團隊,在這個當口就沒有必要自行打扮成”黑社會組織“,避免引發(fā)誤會。
在此,我們普及一下黑社會組織的法律特征,供大家參考。
黑社會組織必須同時具備“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危害性特征”。如果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且組織結構穩(wěn)定,并有明確的層級和職責分工,雖然松散但組織者對骨干成員聯系緊密也能認定為符合組織特征。而且實踐中,黑社會也不是總涉及黃賭毒,而是進行合法商業(yè)經營,所得款物如部分或全部用于違法犯罪活動或維系犯罪組織的生存發(fā)展也符合相應要件。
最后,我們堅決支持全國自律組織給行業(yè)發(fā)起的公約倡議,提醒業(yè)內平臺不要認為外包催收就可以做“甩手掌柜”,必須負起管理責任。
同時,我們提示大家注意近期的形勢,防止出現稱霸一方,危害群眾的黑社會組織,也不要腦洞大開,把好好的催收公司打造成“XX組”,引發(fā)誤會,招惹是非。
互金催收,且行且珍惜!
【來源:肖颯lawyer】
1.砍柴網遵循行業(yè)規(guī)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砍柴網的原創(chuàng)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砍柴網",不尊重原創(chuàng)的行為砍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砍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